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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九条及第十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章第十六条、《****办公厅、****办公厅****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文件精神,****陵园保护和管理,更好发挥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陵园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确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用地名称 | 面积 | 权利类型 | 土地座落 | 四至界线 |
| ******陵园 | 822.23平方米(最终以权籍调查审核面积为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村委会椿树营 | ****村委会****小组 南至宝夕公路 ****基地 ****村委会****小组 |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申诉,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告
地址:**市**区永乐大街416号
联系电话:0871-****2267
****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