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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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00:00

**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标段(包)名称:**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1标段

标段(包)编号:****-1

**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工业园纬四路与经二路**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玖拾壹万伍仟伍佰陆拾伍元整(¥****565.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合****工业园纬四路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捌拾捌万陆仟捌佰贰拾陆元整(¥****826.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临****园区金城路3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捌拾陆万元整(¥****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公司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70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2025-11-26 00:00

**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标段(包)名称:**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2标段

标段(包)编号:****-2

**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2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开发区范围内、****侧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佰玖拾玖万玖仟壹佰柒拾肆元肆角(¥****174.4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官林镇工业集中区A区宜金路2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佰零肆万柒仟捌佰肆拾壹元贰角叁分(¥****841.23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公司

地址:**市官林镇义庄村宜金路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佰壹拾陆万捌仟伍佰贰拾陆元柒角玖分(¥****526.79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公司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70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2025-11-26 00:00

**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3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标段(包)名称:**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3标段

标段(包)编号:****-3

**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3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县众兴乡工业聚集区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拾陆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16368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公司

地址:****开发区祥和北路5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拾陆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16296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三十铺镇**路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拾柒万叁仟柒佰贰拾元肆角(¥173720.4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公司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70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2025-11-26 00:00

**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4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1月25日

标段(包)名称:**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4标段

标段(包)编号:****-4

**县25个自建自管小区供电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物资联合招采-4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路****商务中心办公F座办122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叁拾捌万捌仟柒佰陆拾壹元陆角伍分(¥****761.65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耐****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7****广场A栋3层B区1016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肆拾壹万捌仟贰佰捌拾捌元陆角肆分(¥****288.64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区笔架山街道习友路1669****花园7幢201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佰肆拾叁万叁仟零陆拾贰元肆角捌分(¥****062.48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公司

地址:**省**市店埠镇**路与**江路交叉口****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70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3935、****3831

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39室,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129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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