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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林业局局址给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重新报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林业局局址给水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县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至2025年12月26日
公示内容:项目位于****岔县,项目投资35万元,建设净水间内设有加药间、跌水曝气池、絮凝池、沉淀池、过滤池、臭氧活性炭接触池等净水处理工艺不变。
新增反冲洗水处理设备1套,按远期2万m3/d净水能力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能力为150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过滤”,出水水质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尾水经大柳树河后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