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创举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2)工程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省**市**新区沥海街道,**岭峰机械,南至开元东路,西至柳堤路,北至JB-041号路
(5)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拟新征**市**新区规划工业用地29.14亩进行厂房**,建筑面积48650平方米,购置卷圆机、整形机、双面倒角机、自动车床、中频加热等设备,形成年产同步器齿环550万件、同步器总成30万件、齿轮轴30万件及滑动衬套1000万件的生产能力。
(6)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17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2000万元。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 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 X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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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水 |
/ |
/ |
****中心河 |
水质 |
Ⅲ类 |
北 |
310 |
| 环境空气 |
本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规划的保护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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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环境 |
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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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废气、抛光/喷砂粉尘、喷钼粉尘、覆膜废气、渗碳/氮废气、压淬废气、脱模废气、白油清洗废气、燃气废气、食堂油烟。
项目熔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冷却+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排放。抛光/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0m排气筒高空排放。压淬废气、脱模废气经“除油旋流洗涤+静电”装置处理后由30m排气筒高空排放。喷钼在密闭的喷钼机内进行无粉尘排放。渗碳/氮废气通过小火炬燃烧后无组织排放。白油清洗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30m排气筒高空排放。燃气废气集中收集后由30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覆膜废气产生量很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经处理后,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去油槽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生****处理站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纳管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磷和氨氮入网标准执行**省地方标准(DB 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所规定的限值,送绍****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做好纳管工作,且对废水收集及输送系统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以消除项目废水排放对附近地表水体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建成后,各噪声源经降噪处理后,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一般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做好“四防”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项目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 项目 |
主要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一起经市政管网纳入绍****公司集中处理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废气 |
熔化废气 |
经“冷却+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同时满足《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2019年10月30日) |
| 抛光/喷砂废气 |
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3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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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淬废气 |
经“除油旋流洗涤+静电”装置处理后由30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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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脱模废气 |
经“除油旋流洗涤+静电”装置处理后由3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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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洗废气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30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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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废气 |
集中收集后由30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
满足《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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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7)高空排放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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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①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②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③风机设置减振基础,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 ④合理安排厂区布局,公用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设。 |
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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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建设规范化固废暂存库;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化、无害化、减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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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风险 |
1、污水处理站以及危废仓库等重点区域做好地面的防腐防渗以及截流措施;2、企****领导小组,建立环保规章制度、环保档案、运行管理台账;3、加强对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 |
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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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
****创举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拟建地址位于**省**市**新区沥海街道,**岭峰机械,南至开元东路,西至柳堤路,北至JB-041号路。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单位及周边的村庄。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5日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委员会产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5-****188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地址:**省**市上**凤起东路338号风起时代大厦A楼2102室
电话:139****2939 联系人:王工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越**沥海街道工业区浙****公司1号楼101室
电话:139****8001 联系人:蒋总
附件:****创举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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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