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二标段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江****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排序人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 | ****393.96元 | |
| 工期 | 施工工期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 施工负责人 | 邹上兵 | 证书编号:362********021 |
| 技术负责人 | 李国庆 | 证书编号:360****200101 |
| 投标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
| 第二中标排序人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659.23元 | |
| 工期 | 施工工期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 施工负责人 | 朱伟国 | 证书编号:362********367 |
| 技术负责人 | 孙健 | 证书编号:****000253 |
| 投标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
| 第三中标排序人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报价 | ****626.09元 | |
| 工期 | 施工工期1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
| 施工负责人 | 胡立国 | 证书编号:2024B195686 |
| 技术负责人 | 孙先金 | 证书编号:2024B195566 |
| 投标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 |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公示结束日期为:2025年12月01日17:00。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长堎镇天兴翰林苑1号楼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137****06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用友产业园**区嘉言路668号1号科研楼5楼C05001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5****9576
招投标监督单位:****规划局**分局
联系电话:0791-****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