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配套用房新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JH1904-G1013)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所在地:**

某设备配套用房**工程公开招标项目

结果公示

(****)

本招标项目“某设备配套用房**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于2025年11月25日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设备配套用房**工程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评标结果:

第1中标候选人:****,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8,525,043.73元;

第2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8,447,443.93元;

第3中标候选人:******公司,报价形式:总价,报价金额:8,590,620.73元。

四、公示有效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不含发布当日)。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

许月红、王亚敏、陶卫华、董笑梅、宋惠平、朱亮春、阎珏祎

六、质疑渠道

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中心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七、提出质疑方式

(一)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021-****5708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6
中标通知
某设备配套用房新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JH1904-G1013)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