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武夷工贸南平分公司食堂经营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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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厦****公司食堂经营项目(二次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厦****公司食堂经营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最低限价(元): 20000元/年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托管经营租赁费最低限价

服务期限

托管经营内容及要求

1

厦****公司食堂经营项目

2万元/年

自成交人进场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前,经采购人采取相关市场调查或考核方式,符合相关合格条件,可以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一年,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无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

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地点、方式: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到****(**省**市**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购领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至邮箱****@qq.com报名。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8日9:30(**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省**市**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9.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12月8日9:30 (**时间),****(**省**市**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夏道镇水井窠村天祥路19-2号

邮编: 353000

联系人:尤燕茹

联系方法:180****7056

1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马坑路康兴园2号楼202

邮编: 353000

联系人:陈雅鑫、陈秋艳

联系电话:059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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