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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县老幼综合服务水平。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民政厅关于印发〈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藏民发〔2021〕126号)要求,结合实际,确定了**县塔荣镇林岗村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单位,现将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一、比选名称 **县塔荣镇林岗村农村幸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比选方式 采取局业务负责人初步审核,局政府****小组综合评分,局党组会议最终审议的方式。 三、比选结果 尼****服务中心为**县塔荣镇林岗村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单位。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如对本次公示结果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电话联系或者邮箱留言,或者书面形式向****事务局反馈。 1.联系人员:顿珠 2.联系号码:****300或****371 3.联系邮箱:****@163.com 4.联系地址:**县塔荣**古中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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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