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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76483U | 建设单位法人:兰虹平 |
| 周安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经八路以西、纬七路以南 |
| 碳四深加工提质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11-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区 **壮族自治区****区 |
| 经度:109.514444 纬度: 21.512778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15 |
| 北审批建准〔2025〕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876483U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8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76483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0MA5QHM8K7Y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大****公司 |
| ****0706MA5QBXU00X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2096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生产规模为22万吨/年、废酸回收装置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生产规模为22万吨/年、废酸回收装置生产规模为2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2万吨/年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包括原料预处理、反应、循环碳四压缩、流出物精制和产品分馏、化学处理等几部分。 2万吨/年废酸回收装置:废酸回收装置采用高温裂解工艺,使硫酸在裂解炉中1000~1100℃温度下完全裂解分解为SO2、H2O、O2,通过喷淋除尘、电除雾器对裂解气进行净化,得到相对纯净的SO2气体,再经干燥、催化氧化生成SO3,最后用98%硫酸吸收SO3,达到提纯提浓硫酸的目的。废酸回收装置主要生产设施包括:裂解工段、净化工段、干吸工段和转化工段。 | 实际建设情况:22万吨/年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包括原料预处理、反应、循环碳四压缩、流出物精制和产品分馏、化学处理等几部分。 2万吨/年废酸回收装置:废酸回收装置采用高温裂解工艺,使硫酸在裂解炉中1000~1100℃温度下完全裂解分解为SO2、H2O、O2,通过喷淋除尘、电除雾器对裂解气进行净化,得到相对纯净的SO2气体,再经干燥、催化氧化生成SO3,最后用98%硫酸吸收SO3,达到提纯提浓硫酸的目的。废酸回收装置主要生产设施包括:裂解工段、净化工段、干吸工段和转化工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运营期落实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厂内配套建有1个地面火炬,事故状态时排放的油气通过火炬燃烧处理,火炬燃烧废气经过1根40米高排放气筒排放。 2.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处理站格栅池、隔油池、调节池等设施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通过一级活性炭吸附后输送至废酸回收装置的裂解炉焚烧处置。废酸回收装置采用封闭式生产线,裂解炉采用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自产的干气或液化气为热源,废气进入尾吸塔,采用“氢氧化钠碱吸收+电除雾器”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须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中较严值要求,外排废气硫酸雾浓度须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5标准要求。 3.装卸废气经“深低温冷凝+吸附+热氮再生”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6.3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须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要求。 4.项目应加强厂房密闭、提高自动化控制程度,加强厂区绿化及清洁,落实各项无组织排放控制设施和措施。储罐区、各生产车间生产线须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少废气逸散;****处理站的运管管理,****处理站正常运行。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控制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标准要求,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二氧化硫、硫酸雾浓度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8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须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置给排水管道,标明雨、清、污水管及走向。 2.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工艺废水、废酸回收装置区工艺废水排入装置区中和池进行预处理后,再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储罐清洗水、循环水场排水、化验室检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处理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场处理。****处理场(处理工艺:隔油+混凝气浮+HBF;处理规模:240m3/d)处理后的废水,近期经管网排入**市**区****公司污水处理厂,****园区****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园区****处理厂(一期)工程。外排废水须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运营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须合理布置声源,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项目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运营期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工作 废钒催化剂、酸泥、废瓷球、酸槽废液、废活性炭、有机实验废液、污水处理底泥、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油漆等等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相应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废气、废酸回收装置废气、装卸区废气。 (1)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废气 项目依托厂区内1个地面火炬,处理规模157t/h,正常情况下火炬系统保持长明灯点火状态,事故状态时排放的油气通过火炬燃烧处理。火炬燃烧废气经过1根40米高排放气筒排放(DA002)。 项目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采用封闭式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脱轻烃塔回流罐产生的少量不凝气经罐顶压控阀后进入全厂燃料气管网用作废酸回收装置裂解炉燃料气,酸沉降罐产生的含酸油气经碱洗塔中和后进入燃料气管网用作长明灯燃料。不凝气全部送厂区燃料管网作为裂解炉燃料气燃烧;含酸油气碱洗后全部送燃料气管网用作长明灯燃料。污水处理设施挥发的有机气体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裂解炉高温焚烧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酸回收装置废气 1)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废酸回收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为生产装置阀门、管线、泵等设备元件在运行中因跑、冒、滴、漏逸散到大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有SO2、硫酸雾等。 本项目管道及储存设备为密闭式,并在硬件上加强技术和新型密封材料的引进和投入,同时还建设密封管理制度,从设计、选型、制造、采购、安装、交付使用、维修、改造直至报废全过程,都有明确规定。建立严格的巡回检查、密封台账和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的发生。 2)有组织排放废气 废酸回收装置工艺废气依托现有一套氢氧化钠碱液吸收+电除雾器和新增一套氢氧化钠碱液吸收+电除雾器,尾气吸收塔处理气量为5500m3/h,废酸回收装置工艺废气经两级氢氧化钠碱洗再分别经两股电除雾器处理合并后通过同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 (3)装卸区废气 项目产品三甲基戊烷装载过程中产生的装卸废气依托现有的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为200m3/h,工艺采用“深低温冷凝+吸附+热氮再生”油气回收工艺,油气回收处理后通过1根16.3米高排放筒排放(DA004)。 2、废水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水的环节是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区工艺废水、废酸回收装置区工艺废水、罐区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场排水、初期雨水以及办公区产生的生活污水。 本项****处理场,处理能力为240m3/d,采用隔油+混凝气浮的处理工艺,采用HBF为主体工艺处理综合废水。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区工艺废水、废酸回收装置区工艺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与****处理场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近期经管网排入**市**区****公司污水处理厂,****园区****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园区****处理厂(一期)工程。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风机、压缩机、空压机、循环水场风机、液下泵、发电机等设备噪声,一般噪声在85~90dB(A)左右,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在离心压缩机靠西厂界一侧安装隔声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有三甲戊烷合成装置的废硫酸,废酸回收装置的酸槽废液、酸泥、废瓷球、废钒催化剂、有机实验废液、污水处理场污泥、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油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 (1)废硫酸 三甲基戊烷合成装置产生的废酸后由现有废硫酸储罐(1个,160m3)暂存后再送至废酸回收装置,作为废酸回收装置原料。 (2)其他危险废物 酸槽废液、酸泥、废瓷球、废钒催化剂、有机实验废液、污水处理场污泥、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油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厂内南侧现有的危废暂存间(1间,96m2),定期委托****处置。危废暂存间全封闭砖混结构,地面采取防渗措施,设置排污沟、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危废临时贮存库设有“三防”(防渗漏、防雨、防流失)措施,安装有火灾报警、监控装置等,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设。 (3)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厂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须按《报告书》落实各项风险防范设施和措施,加强对事故应急池监管,在旱季时存水养护,避免池干情况发生。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发生环境污染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三级”防控体系。 一级防控:各个罐区设置围堰,常压罐区围堰内有效容积为11374m3,球罐区围堰内有效容积为3916m3,硫酸罐区围堰内有效容积为520m3,氢氧化钠碱液罐区围堰内有效容积为114.4m3。 二级防控:****处理场西南侧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450m3的初期雨水池,在常压罐区北侧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3000m3的防渗事故应急池。 三级防控:事故状态下关闭厂区雨污水管网出口阀门,将事故状态下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现有危废暂存间全封闭砖混结构,地面采取防渗措施,设置排污沟、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危废临时贮存库设有“三防”(防渗漏、防雨、防流失)措施,安装有火灾报警、监控装置等,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设。****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6月23****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码为450501-2025-073-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6.68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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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场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市****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园区****处理厂(一期)工程进水标准 | 污水处理场处理能力为240m3/d | 项目外排废水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和**市****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园区****处理厂(一期)工程进水标准 |
| 1 | 依托现有一套氢氧化钠碱液吸收+电除雾器、新增一套氢氧化钠碱液吸收+电除雾器 | 废酸回收装置尾气吸收塔排放口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和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中较严值要求,硫酸雾浓度执行《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5标准要求 | 依托现有一套氢氧化钠碱液吸收+电除雾器、新增一套氢氧化钠碱液吸收+电除雾器 | 废酸回收装置尾气吸收塔排放口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和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标准中较严值要求,硫酸雾浓度符合《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5标准要求 | |
| 2 | 依托现有的“深低温冷凝+吸附+热氮再生”油气回收工艺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 | 依托现有的“深低温冷凝+吸附+热氮再生”油气回收工艺 | 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标准。 |
| 1 | 废钒催化剂、酸泥、废瓷球、酸槽废液、废活性炭、有机实验废液、污水处理底泥、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油漆等等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采取相应措施 | 酸槽废液、酸泥、废瓷球、废钒催化剂、有机实验废液、污水处理场污泥、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油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厂内南侧现有的危废暂存间(1间,96m2),定期委托****处置。危废暂存间全封闭砖混结构,地面采取防渗措施,设置排污沟、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危废临时贮存库设有“三防”(防渗漏、防雨、防流失)措施,安装有火灾报警、监控装置等,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设。 |
| 1 |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须按《报告书》落实各项风险防范设施和措施,加强对事故应急池监管,在旱季时存水养护,避免池干情况发生。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管理,避免发生环境污染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三级”防控体系。 一级防控:各个罐区设置围堰,常压罐区围堰内有效容积为11374m3,球罐区围堰内有效容积为3916m3,硫酸罐区围堰内有效容积为520m3,氢氧化钠碱液罐区围堰内有效容积为114.4m3。 二级防控:****处理场西南侧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450m3的初期雨水池,在常压罐区北侧建设1个有效容积为3000m3的防渗事故应急池。 三级防控:事故状态下关闭厂区雨污水管网出口阀门,将事故状态下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现有危废暂存间全封闭砖混结构,地面采取防渗措施,设置排污沟、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危废临时贮存库设有“三防”(防渗漏、防雨、防流失)措施,安装有火灾报警、监控装置等,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建设。****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6月23****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码为450501-2025-073-H。 |
|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场、危废暂存间、一套氢氧化钠碱洗+电除雾器、1套油气回收装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场、危废暂存间、一套氢氧化钠碱洗+电除雾器、1套油气回收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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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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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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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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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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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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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