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11-26
****粉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我办拟对****粉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0991
联系地址:****开发区****中心42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粉末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永镇路4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6200万元建设“****粉末材料项目”,项目选址****开发区永镇路4号,总占地面积为16603.35m2建成后可年生产等离子熔覆和激光熔覆粉末材料3000吨,钎焊粉末材料300吨,注射成型与3D打印粉末材料500吨,粉末冶金及其他合金材料12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产区职工清洁废水和1#生产厂房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至项目设置的沉淀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1#车间地面清洗,及时清渣,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水雾化冷却水循环使用,及时清渣,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本项目熔化工序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米且高于厂房屋顶的排气筒排放;雾化过程尾气经“两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米且高于厂房屋顶的排气筒排放;筛分在密闭筛分间内进行,筛分废气通过负压抽风收集,经“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米且高于厂房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气雾化粉料分级粉尘经粉料分级设备自配备的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0米且高于厂房屋顶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密厂房周边绿化带种植;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原料废包装材料交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器回收的粉尘、过滤沉淀粉料、分级粉料、检验产生的废次料均分类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炉渣、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渣、吸尘器收集的粉尘灰、1#车间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废气设施更换的废布袋、废矿物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转移、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编制了《****粉末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在项目环评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团体和个人意见。 |
****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