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教育局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普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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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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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普测项目
品目

其他健康检查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睢**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16: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09日 09:1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室五(**)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小宇
项目联系电话 0516-****051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睢**乐园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6-****681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睢****社区服务综合楼1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小宇

项目概况

****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普测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09 09:1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普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0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学生心理健康普测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9 09:1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2-09 09:10 (**时间)

地点:睢**开标室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时间9:10)前。

2.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周小宇 联系电话:0516-****0516

地址:睢**红叶北路新闻大楼北3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睢**乐园北路1号

联系人:郭燕

联系电话:0516-****6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睢****社区服务综合楼1幢3层

联系人:周小宇

联系电话:0516-****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宇

电话:0516-****0516



附件:****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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