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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自治区**市**阿拉坦额莫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日处理4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自治区**市**阿拉坦额莫勒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日处理40吨**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阿拉坦额莫勒镇那日图嘎查(口岸公路10公里公路牌北侧1公里左右),****中心坐标为北纬48°42'13.69"、东经116°40'58.19"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建设单位:****
联系人:法科
联系电话:158****6655
邮编:021399
地址:新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
三、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情况说明)
公共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