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移动2026年至2027年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1.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3交货期:收到订单之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全部订货设备。
1.4交货地点:全疆
1.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6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采购223台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其中低压配电柜190台,电容补偿柜27台,ATS柜6台。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数据中心一次配电用低压成套柜(类型1)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930万元,地州****数据中心二次配电用低压成套柜(类型2)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93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标包1 | 低压成套柜(第二标段) | 台 | 223 |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具备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低压成套柜销售类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应不少于5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
注:
1、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首页、金额页(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体现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2、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所截图片上必须包括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否则该发票无效;
3、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4、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2】年【7】月【1】日和【2025年7月30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5、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需满足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2.6 本项目只接受原厂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招标人:****
地址:******区红**路1966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9****0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开发区(**区)荣盛三街88号**大厦14层
项目负责人:杨晓栋、王婷、霍巍、郭荣、崔玉新、潘磊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晓栋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991-****401转8003、139****7337
邮箱:****@qq.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