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电**长晴 10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28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华电**长晴 100MW 风电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 | 位于**市**县杜马乡境内,线路依次经过贤良村、辛庄村 | **** | **信****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风电场升压站至原才平线 15#塔和 16#塔内 220kV 线路 2.3 千米及配套通信光缆工程。其中同塔双回线路 2×1.7 千米,单回线路 0.6 千米,**杆塔 7 基。 总投资金额为7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废水不得排入河流河道及河道变迁范围内;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废料收集后进行外售;项目土石方平衡,无弃土。施工期布置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缩小施工作业带,施工完成后,表土回填,各工程占地按照要求等全部进行生态恢复与生态补偿。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采用合理布置,距离衰减、无法避让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尽量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限值标准。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生态恢复区进行跟踪观察,建立调查统计档案,对未成活植被进行补植。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四)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导线对地高度,选线避开电磁敏感目标,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输电线路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