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合同包1(**县重点水源地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 **** | **省**市**县白鹿******公司内)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017,868.61元 | 90.60 |
合同包1(**县重点水源地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县重点水源地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 本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站点共 57 座。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 39 座,****泵站 9 座,污水处理收集池 9 座,污水处理收集管网32.5km(包含辋川、葛牌及汤峪镇污水管网),日处理能力共计 1196m3/d;分布在**县葛牌镇、辋川镇、汤峪镇、三里镇、厚镇、小寨镇、安村镇、普化镇、焦岱镇、蓝关街办 10 个乡镇(详见下表)。 其中葛牌镇污水处理终端 12座,提升泵站 4 座;辋川镇污水处理终端 8 座,污水处理规模共计 2 95m3/d。汤峪镇污水处理终端 5 座,污水收集池 3 座;小寨镇污水处理终端 2 座,污水收集池 6 座,焦岱镇污水处理终端 3 座,提升泵站 2 座,污水处理规模共计511m3/d。蓝关街办、安村镇、厚镇、普化及三里镇污水处理终端 9 座,提升泵站 3 座,涝池曝气设施 2 座,污水处理规模共计390m3/d。 | 本项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站点共 57 座。其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终端 39 座,****泵站 9 座,污水处理收集池 9 座,污水处理收集管网32.5km(包含辋川、葛牌及汤峪镇污水管网),日处理能力共计 1196m3/d;分布在**县葛牌镇、辋川镇、汤峪镇、三里镇、厚镇、小寨镇、安村镇、普化镇、焦岱镇、蓝关街办 10 个乡镇(详见下表)。 其中葛牌镇污水处理终端 12座,提升泵站 4 座;辋川镇污水处理终端 8 座,污水处理规模共计 2 95m3/d。汤峪镇污水处理终端 5 座,污水收集池 3 座;小寨镇污水处理终端 2 座,污水收集池 6 座,焦岱镇污水处理终端 3 座,提升泵站 2 座,污水处理规模共计511m3/d。蓝关街办、安村镇、厚镇、普化及三里镇污水处理终端 9 座,提升泵站 3 座,涝池曝气设施 2 座,污水处理规模共计390m3/d。其他要求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 | 自设施移交并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一次招标沿用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预算调整、需求变更或成交供应商服务无法达到采购人要求等情况,合同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 3,017,868.61 |
任国静(采购人代表)、田刚红、武刚、游春丽、尚谦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信息:银行户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自贸试验区**高新科技支行账号:129********0666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029-****5920转802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重点水源地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 3.114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3套,且提供的投标****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签字盖章。
名称:****
地址:**市**县蓝水路24号
联系方式:029-****9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9-****5920-8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立博、张聪聪
电话:029-****5920-807
****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