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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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年产4000万套汽车拉索用线束配件和3800万米汽车配件护套管扩建项目

**省**市**市**街道浦东一路888号 ****开发区M2021-16号出让地块)

****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主要采用注塑、潮化、挤出、泡沫焊接、截断等技术或工艺,新购置注塑机、蒸汽老化试验箱、挤出机、泡沫焊接机、自动泡沫裁剪机、手动裁剪机等设备,实施新增年产4000万套汽车拉索用线束配件和3800万米汽车配件护套管扩建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能为年产7000万套汽车拉索用线束配件、500万套高端灯具、3800万米汽车配件护套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废气:注塑废气、泡沫焊接废气、挤出废气收集后一并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2

嵊****公司年产150万台塑封电机生产项目

**市**街道浦东三路89 号

嵊****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870万元,通过购置卧式压铸机、电炉、塑封机等生产设备,采用熔铝、转子压铸、塑封、组装等生产工艺实施塑封电机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150万台塑封电机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项目须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规范化排放口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废气:熔铝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塑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从环保角度认为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开发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2、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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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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