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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生成日期: | 2025-05-15 |
| 文 号: | 关键字: | 项目,公告,环境,建设,审批 | |
| 所属机构: | ****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 2025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
| 发布时间:2025-05-15 09:02 | ||||||||||||||||||||||||
| 2025年5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43-****9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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