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采购项目应在****(**县**镇星江中路5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 月 10日 09 点 00 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7733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
| 1 |
2026年**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境监测采购项目 |
1 |
项 |
377334.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监测与报告提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是 R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⑵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⑶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依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在资格审查环节采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的,可不再逐条提供以上相应资格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不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时间:2025年11 月 28 日至2025年12月3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镇星江中路5号
售价:0元,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 -12 -10 09:00(**时间)标书代写
3、磋商地点:****交易中心**中心(**镇清华路文公大桥北侧)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为保证项目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025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时间),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将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标书代写
(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 ”、“副本 ”字样。
(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并
按磋商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县**镇金庸大道
联系方式: 138****2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县**镇星江中路5号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183****4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