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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5]15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卖出让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7日,到****405****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7日16时止,****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银行的“****保证金专户”: (1****银行****支行 账 号:191********00079722 (2****银行****公司**兴娄支行 账 号:185********004662 (3****银行****分行 账 号:760********000174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银行进账单到****405****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部于2025年12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5年12月18日9时00分(娄双土告字[2025]15号-22号)依次在****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F-05-02号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5]49号)的要求实施; (六)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38-****183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 202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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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1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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