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烔炀河口)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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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烔炀**)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烔炀**)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1月25日

**市**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烔炀**)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金额:大写柒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小写:75650.00元)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街道水上公园路和文明巷交叉口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0551-****056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 电话:153****552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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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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