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安岳县姚市河城区及下游段防洪治理工程

审批
四川-资阳-安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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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021MA62K0UF2Y杨小燕
杨小燕**省**市**县
**市**县**镇北坝路东段124号3幢1单元1楼1号、2楼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县姚市河**及下游段防洪治理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市**县
经度:105.36433,105.40571 纬度: 30.12765,30.1299****环境局
2024-02-09
资环审批安〔2024〕14号
4943.55
10.098****
****2021MA62K0UF2Y****大学
121********752090P**海****公司
****0107MA65WP5T4B2024-12-10
2025-10-152025-11-13
http://www.****.com/home.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沿河左、右岸布置2段堤轴线,总长4800m,其中沿河左岸布置1442m,沿河右岸布置3358m;堤防型式有仰斜式堤、衡重式堤、复合式生态堤,以复合式生态堤为主,其中复合式生态堤长4650m,仰斜式堤长60m,衡重式堤长90m,沿堤布设穿堤涵管11处,下河梯步17处。沿河左、右岸布置2段堤轴线,总长4800m,其中沿河左岸布置1442m,沿河右岸布置3358m;堤防型式有仰斜式堤、衡重式堤、复合式生态堤,以复合式生态堤为主,其中复合式生态堤长4650m,仰斜式堤长60m,衡重式堤长90m,沿堤布设穿堤涵管11处,下河梯步17处。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基础土方开挖→堤身填筑→基础混凝土浇筑→堤顶道路浇筑→堤顶栏杆安装等基础土方开挖→堤身填筑→基础混凝土浇筑→堤顶道路浇筑→堤顶栏杆安装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取临时工程措施及临时用地复耕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对永久占地进行补偿,对临时占地进行复耕及植被恢复。采取临时工程措施及临时用地复耕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对永久占地进行补偿,对临时占地进行复耕及植被恢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县**镇,堤防工程上起双**拦河堰,下至**县鞋都一街下游230m处项目位于**县**镇,堤防工程上起离山村,下至**县鞋都一街下游230m处
将堤轴线向下游调整约770m至原左岸终点下游的离山村8组境内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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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①围堰内水及基坑排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生产用水等,多余上清液引至围堰下游排放。②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置,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③项目工程段清挖的淤泥转运至临时堆场堆放,经自然干化晾晒后,使淤泥含水量低于60%,在自然干化晾晒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截排水沟导入沉淀池,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产用水、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④堤防涉水工程首先实施围堰工程,再利用导流管将上游来水引至围堰下游排放,同时利用水泵将围堰内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 ①围堰内水及基坑排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工程养护、生产用水等,多余上清液引至围堰下游排放。②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置,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③项目工程段清挖的淤泥转运至临时堆场堆放,经自然干化晾晒后,使淤泥含水量低于60%,在自然干化晾晒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截排水沟导入沉淀池,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产用水、工程养护等,不外排。④堤防涉水工程首先实施围堰工程,再利用导流管将上游来水引至围堰下游排放,同时利用水泵将围堰内水用水泵抽至沉淀池。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①生产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配备1台洒水车。 ②设置围栏,封闭施工,临时堆放场覆盖。 ③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 ④使用优质动力燃料,满足排放标准的机械、车辆。 《**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①生产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配备1台洒水车。 ②设置围栏,封闭施工,临时堆放场覆盖。 ③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大风天气未作业。 ④使用优质动力燃料,满足排放标准的机械、车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标志、敏感点设置挡声板、午间、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对于河道沿岸的敏感点防护可设置可移动式隔声屏障。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选择低噪声设备,限速、禁鸣标志、敏感点设置挡声板、午间、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对于河道沿岸的敏感点防护设置可移动式隔声屏障。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各工区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废料的收集,废铁、废钢筋、废木碎块等应堆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废料统一回收,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剩余土石方用于堤后回填。清淤弃渣堆放于临时堆场晾晒,晾晒后就近回填至堤后低洼地段用于造地。 与环评一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和围挡设施。设置宣传标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施工期避开动物的繁殖季节,禁止惊吓、驱赶、捕杀鸟类,两栖爬行动物等。施工过程中尽量控制在施工场地征地范围内进行,避免破坏以外的植被,施工区内建立防火及火灾报警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好吸烟和生活用火等火源管理,确保区域植被和人员的安全。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包括占地四周遗留弃土的处理,地貌恢复及裸露地的生态恢复,清理施工迹地,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及恢复地貌,对被破坏的植被等及时进行生态重建的工作,减轻施工的不良影响。为保护水生生态,采取枯水期围堰施工,围堰施工时应务必加强施工环境监理和环境管理,尽量减少对水质的扰动和污染,将施工对水体的扰动降到最小,将施工对水生生态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与环评一致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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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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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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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包括占地四周遗留弃土的处理,地貌恢复及裸露地的生态恢复,清理施工迹地,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及恢复地貌,对被破坏的植被等及时进行生态重建的工作,减轻施工的不良影响。已迹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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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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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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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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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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