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5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拟对**县白殿沟粉煤灰综合利用回填复垦造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示事项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提出异议。
联系人:黄 泽 联系电话:****662
通讯地址:**市市府西街1****政府东侧)**市政务大厅
邮 编:03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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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白殿沟粉煤灰综合利用回填复垦造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县下喇叭乡蓿麻沟村东、北周庄镇上神泉村南
******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7.2761hm2,利用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共226.83 万m3进行复垦造地。项目分两期建设,采取了坝体工程、防渗工程、排水工程、填充工程、复垦工程等措施。项目最终复垦为其他林地面积5.9576hm2、其他草地面积9.7175hm2、农村道路面积0.5900hm2、沟渠面积1.0110hm2。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102万元,占总投资的3.19%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基础工程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等要求,施工现场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易产尘物料采取覆盖或封闭贮存措施,生活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置。使用调湿灰,分区作业,作业时洒水抑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填充物及时推平、压实等降尘措施;填充至设计标高时,要及时对形成的边坡、平台覆土复垦,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控制回填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运输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防止物料洒落,限制车速和装载量,进出场地时及时清洗车身及轮胎。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进场道路口设一座洗车平台,设置三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置排水边沟、坝顶排水沟,拦截周边和场地内雨水,减少渗滤液产生;项目沟底、边坡及初期坝防渗,产生的渗滤液通过排水竖井进入雨水导排管,最终在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由洒水车抽吸后回喷于场地洒水抑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和运输,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减少噪声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临时土方堆存采取防尘密目网苫盖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开挖的表土单独堆存,并采取防尘密目网苫盖等临时水土保持措施;设置排水边沟、坝顶排水沟、雨水导排管、排水竖井、雨水收集池、消力池等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复垦区的冲刷;达到设计标高后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复垦造地,主要复垦为其他林地、其他啊草地、农村道路和沟渠。其他林地采用油松和柠条混交种植,其他草地选择披碱草、沙打旺、柠条籽按照1:1:1 的比例拌匀后撒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