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桓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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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5年11月2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0300MB****913J/2025-****6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机构: ****
2025年11月26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得****公司玻璃器皿再加工项目、山****公司年产2万吨塑料制品母料及年产1万吨新能源汽车塑料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076

电子邮箱: htxhbjxkk@zb.****.cn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玻璃器皿再加工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起凤镇辛泉村东。

**得****公司

******公司

一、项目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起凤镇辛泉村东。项目租赁现有厂房3座(A02、A03、A05号),占地面积为1800平方米,购置清洗烘干一体机、半自动上色机、全自动上色机、电烤箱、网带电烤窑炉、丝印机等主要生产设备10台(套),项目以玻璃器皿为主要原料,通过清洗、烘干、喷涂(贴花、烤花)、烘干、检查、包装等主要工序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玻璃烛台500万只、玻璃装饰品100万只。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一)项目喷涂烘干废气、丝印烘干有机废气、烤花有机废气经气旋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 重点控制区 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二)项目产生的废水为上色机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排浓水、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园区****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上色机清洗废水在桶内沉淀后同喷淋塔废水、****园区****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废纸箱集中收集后外售,废膜件由厂家回收;废白纸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2

年产2万吨塑料制品母料及年产1万吨新能源汽车塑料配件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马桥镇张田路77号。

山****公司

******公司

一、项目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马桥镇张田路77号。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厂区占地面积约4666.67m2,购置搅拌系统、挤出系统、注塑系统等主要生产设备15台(套),并配备相关环保设备。塑料制品工艺:项目以外购碳酸钙、石蜡、硬脂酸、PE塑料颗粒、PP塑料颗粒为主要原料,通过投料、搅拌、熔融挤出、冷却成型、切粒、筛选检验等主要工序加工生产;新能源汽车塑料配件:外购塑料制品母粒、PE塑料颗粒、PP塑料颗粒,通过投料、搅拌、注塑、冷却成型、检验、包装入库。项目建成后,年产2万吨塑料制品母料和1万吨新能源汽车塑料配件。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

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12-370321-89-01-946580)。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一)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塑料制品母料生产过程中挤出工段产生的废气,新能源汽车塑料配件产品生产过程中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 油烟净化处理(静电磁场吸附)+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限值要求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1限值要求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按照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器粉尘、布袋除尘器破损布袋、破损废包装袋、塑料汽车配件废品、挤出系统更换过滤网集中收集后委托处置;母料颗粒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油烟净化器捕集的废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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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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