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县非物质****中心及附属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澄清信息
1、澄清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2、澄清内容:
| 序号 |
澄清内容 |
澄清部分 |
澄清说明的内容 |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425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3月1日。 |
总承包计划工期:425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3月1日。 |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7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3.7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本项目预留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即:“大型企业不得参加”只针对预留部分而非整个项目。 投标****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规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则无须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形式投标;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或者中型企业,则可以以联合体或者分包的形式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1)如投标人选择联合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如投标人以分包的形式为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要求获得招标合同的施工企业将招标项目中的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如投标人选择联合体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或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合同分包的,请明确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3、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澄清,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4、澄清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公告地址: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建设局(http://zjj.****.cn/)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乐里镇**街16号****
邮编:531500
联系人:黄涛
电话:139****35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龙景街道利荷路LJ01-09-03地块逻索一组综合楼3#****酒店三层3-6-04
邮编:533000
联系人:李金丽
电话:0776-****077
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县****管理站
监督电话:0776-****996
****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