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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规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服务所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何凯立、袁克妮、吴根生、周博4人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11月27日至12月5日)。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申请复核。****将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地址:**市**区**二**105号,联系电话:07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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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