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莫干山镇(2025)00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审批
浙江-湖州-德清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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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干山镇(2025)005号地块位于**市**县莫干山镇筏头村,地块北至临莫线,南邻304省道,西至莫****中心****停车场,东邻钱百线,总用地面积为27503 m2,地块中心坐标:北纬30.553989°,东经119.853893°。《**县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莫干山镇(2025)005号地块》显示,其中4888.8m2是城镇住宅用地(实际用途医疗卫生用地),且已发证;本次调查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未来规划为住宅、商业用地,属于居住用地(07),目前地块管理人****人民政府。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对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相关文件精神,保障地块开发后的人身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第五十九条,《**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七条第一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分类,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后续变更为为商业兼住宅用地,无需开展土壤调查,因此除了部分医疗卫生用地外,其余部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对本项目地块土壤可能存在的污染进行了分析。2000年之前,地块内为农用地;2001年~2024年,地块内整体为农用地,小部分区域为民居、商铺、****卫生院/****疗养院;2025年至今,地块内为农用地、****卫生院/****疗养院(空置)。根据地块及周边用地历史和现状调查分析得出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锌、总铬、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石油烃(C6-C9)。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现场采集27个土壤样品(包括地块内土壤样品20个、对照点土壤样品4个,现场平行样3个);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4个地下水基础样品、1个地下水平行样),送往实验室检测分析。

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了51项指标,未检出指标41项(小于本次检测检出限),可检出指标10项(pH、砷、镉、铜、铅、汞、镍、锌、总铬、石油烃(C10~C40)),各检测指标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了41项指标,未检出指标19项,可检出指标22项(pH、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氟化物、砷、菌群总数、总大肠菌群),其中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大肠菌群达到V类水标准,其余检出指标均符合Ⅳ类水要求。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大肠菌群属于一般化学指标和微生物指标,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指标,无毒理数据,故本次调查上述指标无需开展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要求,莫干山镇(2025)005号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居住用地(07)开发利用,无需开展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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