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店埠镇中心卫生院检验科部分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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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00:00

****检验科部分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检验科部分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开标日期:2025年11月26日

肥****检验科部分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路188号中建智立方二期52栋

投标报价:25%

质量:合格

工期:首次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可续签合同,续签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路3号

联系人:王在付

联系方式:0551-****13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东北角

项目负责人:丁工

联系电话:0551-****8792

公示期: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县店埠镇深秀路2****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551-****879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人:薛翠岳,联系电话:0551-****812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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