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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中国 (**)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翔云一路107号430单元 | 434,590.80元 | 98.68 |
采购包2:
| **协诚****公司 | **市**区金钟路3号1704-1706单元 | 512,772.00元 | 98.64 |
采购包1(工程管理服务):
服务类(****)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保障房维修维护工程咨询服务(**区、**区、**区) | 保障房维修维护工程咨询服务(**区、**区、**区)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项 | 响应招标文件 | 434,590.80 |
采购包2(工程管理服务):
服务类(**协诚****公司)
| 2-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保障房维修维护工程咨询服务(**区、**区、**区) | 保障房维修维护工程咨询服务(**区、**区、**区) | 提供在服务期内的保障房维护维修工程项目相关的监理及结算审核服务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项 | 工程监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需符合国家、****门市对该领域服务的标准规范及要求 | 512,772.00 |
| 采购人代表: | 吴燕平 |
| 评审专家: | 薛国强 、 汤德英 、 尚先振 、 陈雅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b.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c.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公司莲前支行,开户名:********公司,帐号:87400 1205 4000 2163。d.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工程管理服务:0.586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工程管理服务:0.692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92-****22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门市**区**路1****中心215室
联系方式:0592-****8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健
电话:059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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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