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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国****交易中心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华****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南水镇高栏港综合保税区(东巡街西北侧、顺捷**侧,中心地理坐标未明确标注)
核心规模:总占地面积 1.15hm2(11547.09㎡),均为永久物流用地;总建筑面积 20371.26㎡,建设 2 栋加工厂房、1 栋门卫室,配套 40 个植草砖停车位及 1154.71㎡绿化工程;土石方挖方 0.51 万 m3、填方 1.03 万 m3,借方 0.52 万 m3,无弃方;总投资 12000 万元(土建投资 9000 万元),工期 22 个月(2023 年 11 月 - 2025 年 8 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治理度目标 98%,林草覆盖率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