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作战类装备采购项目七(含战保类)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其他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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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6日 18:0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1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6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965-80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水仙大街11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 0596-****55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101-111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唐 0596-****965-80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作战类装备采购项目七(含战保类)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品目号1-10移动照明灯组(B款)需求技术参数增加:“★本产品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3C认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材料。”;
(二)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品目号1-11手提式照明灯(核心产品)需求技术参数增加:“★本产品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3C认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材料。”;
(三)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技术项:技术指标-描述“②技术参数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7项),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更正为:“②技术参数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9项),若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16日09: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水仙大街119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6-****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101-1116室
联系方式:小唐 0596-****965-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唐
电 话: 0596-****96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