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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停车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新****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铜都大道以西、畈口路以北、跳石路以南地块
核心规模:总占地面积 0.55hm2(5472㎡),均为永久用地;总建筑面积 550㎡,** 150 个停车位(含 1 个大型车位),保留原有 2 个停车棚、2 栋工棚,配套绿化及排水设施;无大额土石方挖填(仅场地平整,无弃方及借方);总投资 75.31 万元(**工程费 65.33 万元),工期 3 个月(2024 年 12 月 - 2025 年 2 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治理度目标 98%,土壤流失控制比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