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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4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医疗机构为**市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
1.****
2.****医院
3.****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机构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12-****189、****859
电子邮箱:****@qq.com
信函地址:**市三线大道69号****(邮编:617000)
特此公示。
****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