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托运费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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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托运费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托运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托运费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托运费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托运费服务采购。

2.3 招标内容:托运费服务,共划分 1 个合同包,即 A1 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采购名称

规格型号/工作内容

单位

预计数量

预计使用时间

预算含税每吨单价
(元)

预计金额
(元)

使用部位

备注

1

托运服务

成品运往项目区

25280

2025年12月

120.00

3,033,600.00

成品运输阶段

含税

合计

3,033,600.00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 服务地点:****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托运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并符合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2.7 安全目标:杜绝重**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 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及**省安全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和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信誉要求:

3.1.1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3.1.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

不得限制省份。

3.1.3 近三年(2022 年 11月 0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 网 ”(https://wenshu.****.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行贿犯罪行为的认 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 准(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标书代写

查询方法: 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 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11 月2 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1 2 月01 日 09 时 00 分(**时间, 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所办理的CA,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选择“供应商/投标人入口 → 应标 → 项目投标”,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 也可按照《全电子流程项目供应商操作要点指引》进行操作,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文件。获取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进行本项目招标的相关操作;

5.4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 月 08日 09 时 00 分;标书代写

7.2 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 ”下载 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 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 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 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08 日 09 时 00 分;

8.2 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 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其他说明

9.1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 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3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缴纳 CA 数字证书。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 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 涉及的供应商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1.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51-****4493

地 址:****岗区理治街33号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2749

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公告.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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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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