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滁州南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

审批
安徽-滁州-全椒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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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0001/202511-0006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滁自然资规函〔2025〕288号2025-11-26
****规划局2025-11-26
三年****规划局
关于****南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11-26 16:57

国****公司****公司:

你单位《****公司关于申请办理****南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和《******厅关于做好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南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已列入《**县城乡供电专项规划(2015-2030年)》(全政函〔2015〕128号)。项目建设性质为**电力工程,应由**市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建设对提高全****工业园区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电站重载问题,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用地符合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与选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该项目用地位于**县襄河镇境内,用地总面积应控制在0.4137公顷以内,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项目拟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按照《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20〕78号)和《**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5年版)》(皖自然资用〔2025〕4号)等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项目用地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滁政秘〔2024〕90号),并列入重点项目清单中,且已纳入《**县城南片区孙塘路ST1-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全政函〔2025〕49号)。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政府应足额落实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土地复垦前期工作;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补充耕地;用地报批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安排情况随同补充耕地方案一并予以说明。

五、本预审与选址意见是自然**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提出的审查结果,不得作为项目开工的用地依据。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七、依据《预审办法》和《通知》规定,本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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