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问题十四对应市方案第31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道路交通污染防治力度不够。307国道是**市交通要道,日均车流量约2.4万辆,沿路工业企业及经营户2171家、307国道**段普遍存在脏乱差问题,尤其是接近各**的路段扬尘污染严重。走航监测发现,**及近**路段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氮氧化物(NOX)严重超标。一是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部分路段未建雨排系统,建成的雨排渠堵塞严重,致使路面雨时积水,雨后积泥;多数沿路门店,****停车场、汽修店门前未硬化,车辆带尘带泥上路现象较为普遍。二是道路及门店硬化区清扫不及时,各重点路段积尘较厚,车辆经过时漫天扬尘。三是道路周边乱搭乱建问题突出,沿路门店物料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运输物料抛洒,加剧对道路周边环境的污染。209国道、340省道、汾介路等道路以及各县(市、****园区道路均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
二、整改措施
强化源头企业管理,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货物遮盖、轮胎清洗,清理负责路面卫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1、以装载源头为重点,通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加强清洁洒水等措施,严防道路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无遮盖布运输车辆不出场制度,出厂清洁车辆轮胎措施,督促源头企业合法装载保持洁净的路容路貌,营造洁净环保的公路通行环境。
2、强化源头治理,督促52家源头单位履行治超义务,严厉打击源头单位超标准装载行为,共处罚源头企业5家,罚款10万元,多措并举治理超限超载。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10天)向****反馈。
联 系 人: 刘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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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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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