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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问题六对应市方案问题十五)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严格落实《**市“一泓**入黄河”工程资金筹措方案》,安排2025年度财政资金预算。
二、整改措施
通过结合项目实际,进行申请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三、整改完成情况
黄河(汾河)流域**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5757.93万元,黄河(汾河)流域**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费用5300.649943万元,2025年完成下拨中央资金895.94万元,省级资金568万元,项目到位资金共5369.38万元,基本满足工程资金需求。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5日,共10天)向****反馈。
联 系 人:刘俊生
固定电话:0358-****173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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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