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对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设计要求见下表(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表1
| 地块编号 |
**** |
| 土地位置 |
**市玉东新区自强**侧。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120.80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745.92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298.12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076.76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政府。 |
| 土地用途 |
****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8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5820.42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要求 |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63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2
| 地块编号 |
202540 |
| 土地位置 |
**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594.47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66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264.0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2670.47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政府。 |
| 土地用途 |
****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容积率(规划建筑层数)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83。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 |
不得大于5164.5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要求 |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62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3
| 地块编号 |
202541 |
| 土地位置 |
**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360.28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52.26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6.50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61.52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政府。 |
| 土地用途 |
****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规划建筑层数(容积率)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屋面层约91㎡) |
不得大于1157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要求 |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16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4
| 地块编号 |
202542 |
| 土地位置 |
**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283.96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0.01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23.95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政府。 |
| 土地用途 |
****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规划建筑层数(容积率) |
六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屋面层约72㎡)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要求 |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17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5
| 地块编号 |
202543 |
| 土地位置 |
**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283.95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0.02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23.93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政府。 |
| 土地用途 |
****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规划建筑层数(容积率) |
6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屋面层约72㎡)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要求 |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18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表6
| 地块编号 |
202544 |
| 土地位置 |
**市玉东新区凤岭路与自强路交叉口西侧。 |
| 用地面积 |
规划用地面积283.95平方米,其中:用地红线面积120.00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面积40.02平方米,其他为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123.93平方米,小区绿化用地、城市道路及小区道路等配套****政府。 |
| 土地用途 |
****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 出让年限 |
70年 |
| 规划建筑层数(容积率) |
6层(不含出屋面层),容积率约7.60。 |
| 建筑物高度控制(含建筑女儿墙) |
不得大于24米(底层层高为4.8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为3.3米)。 |
| 规划总建筑面积(含屋面层约72㎡) |
不得大于912平方米。 |
| 建设时间 |
在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内建设竣工。 |
| 其他建设 要求 |
1.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进行绿化规划绿地,并进行日常维护,不得建设围墙等设施进行隔离。 2.出让地块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土地平整工作和出让土地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施工用电)。 3.其他按照《**市玉东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25〕1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
| 备注 |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
本次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负责土地平整。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以下2种情形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1.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
2.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需要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材料。上述6宗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并在竞买报名申请****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如申请书未明确上述内容,则我局只能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2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后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付清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三、出让方式: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gxggzy/tydl/login.html)进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竞买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出价竞买本地块。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报价和竞价。申请人必须已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买活动。电子标服务
挂牌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时至2025年12月25日10时。
挂牌出让申请竞买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6时30分。标书代写
四、挂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增价幅度(币种为人民币):
| 地块编号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 |
830 |
415 |
10 |
| 202540 |
735 |
367.5 |
10 |
| 202541 |
170 |
85 |
1 |
| 202542 |
120 |
60 |
1 |
| 202543 |
120 |
60 |
1 |
| 202544 |
120 |
60 |
1 |
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宗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15****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六、其他
1.宗地若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平整。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道路、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配套,并承担相关费用。
3.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9日后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相应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核准其竞买资格后,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竞买活动。相关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才算成功报名。
七、数字证书办理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到广****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中心五楼)办事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凭证书登录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 参与网上报名。若竞买人未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请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五****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5-****398 0775-****027 联系人: 罗先生 李先生
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请咨询广****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电话:400-0771-110 联系人: 黄女士 杨女士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组织实施,****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