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问: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5,备注(6),**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请问,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要求已竣工如果不要求已竣工,那么,备注(6)是否存在矛盾
答:删除招标文件《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5项第(6)条。
2、问: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市政行业中的道路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大型项目五年内存在尚未竣工完成,仍处于施工阶段,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建议以合同、施工审查合格书为业绩依据。
答:同本答疑文件第1问回答。
3、问:招标文件P182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关于第3 章第3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一)商务分评分标准(10分)表格后增加此内容:备注中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市政行业中的道路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第4点投标人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信息;提供的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信息。且查询到的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第6****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工程设计合同和经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业绩不计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五年内存在尚未竣工完成的,仍处于施工阶段,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建议第6点删除,以备注要求及第4点为准。标书代写
答:同本答疑文件第1问回答。
4、问:“招标文件-附录-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第15项的第3章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一)商务分评分标准(10 分)条款 表格后增加内容:(1)“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应附上工程设计合同(应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和经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已规定了所需类似业绩应附的证明材料。“(6****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工程设计合同和经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此项是否重复规定是否要求过高是否有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意图标书代写
答:同本答疑文件第1问回答。
5、问:招标文件只有道路红线图,未见地形图、规划资料、可研资料和地质勘察资料,无法进行技术文件编制,请提供以上资料。
答:详见本答疑文件附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6、问:1.招标人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为: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市政行业中的道路工程,设计规模为大型。****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工程设计合同和经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业绩不计。 疑问: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18版)明显不符,范本中规定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作为设计业绩的完成依据,而非竣工验收信息。招标人要求业绩指标的要求以施工图审查日期为准,但是要求提供竣工验收信息,通常情况下大型市政道路工程从设计完成到竣工验收通常需3-5年,并且设计单位仅对设计质量负责,施工、验收阶段由施工企业主导。而招标人强制要求竣工验收信息,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2. 请招标人提供地形图、区域控规和专项规划、可研和项目建议书资料以保证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
答:① 同本答疑文件第1问回答;②详见本答疑文件附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12.3.3条中“计算机文件、展示图、演示盘、模型”均为不要求提交。但是,招标文件第179页2.展示图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展示图一套,展示图纸以A1(841mx594m)图纸规格制作,图纸比例不限,展示图纸须裱在轻质板上,展示图纸内容为:总平面图、鸟瞰透视图、主要景点景观透视图、设计概念分析图或示意图等。前后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时无需提交计算机文件、展示图、演示盘、模型。
8、问:技术文件是否制作封面根据招标文件P179页描述“封面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但招标文件中未见有规定格式。
答: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设计说明和图纸汇编缩印本》封面格式详见《**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通用本。
二、补充、修改部分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达到招标要求及编制深度但未中标的,由招标人给付未中标补偿,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补偿标准为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其余的投标人不予补偿。中标人的补偿金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另外单独计发。
本项目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153元包含设计方案补偿费3000元。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银行转账形式向补偿对象支付补偿金。招标人支付补偿金后,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及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南港大道红线图及地形图、南港大道(南港大桥至北环路段)勘察报告、****改革局关于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侯发改审批〔2025〕147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