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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248144Q | 建设单位法人:张煜 |
| 方永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乌****开发区 |
| ****市**区**南路466号 |
| **油田10区、11区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3.748056 纬度: 41.22027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0 |
| 新环审〔2023〕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500 |
| 2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24814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4-12-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roject-16/3427.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部署17口井,其中新井14口,侧钻井3口;②**17座井场,其中9座井场各安装1台220kW真空加热炉,其余8座井场各安装1台60kW空气源热泵;③**1座计量阀组站,站内配套建设1座计量阀组间、1座8井式配套阀组和1座600kW真空加热炉;④**16条集输管线共计55.5km,**9条掺稀管线共计22.4km,**10条燃料气管线合计27.3km,集输管线、掺稀管线、燃料气管线同沟敷设;**油井和阀组站道路共计4km;⑤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油量11万t,年产气量360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部分建设内容为:①钻井工程:共部署新井3口(TH10154X、TH10155、T756-5)②地面工程:**2座采油井场(TH10154X、TH10155),TH10154X井场设置1台100kW加热炉,TH10155井场设置1台200kW加热炉,T756-5完井后封井;③**单井集输管线、掺稀管线、燃料气管线各1826m(同沟敷设);④配套建设土建、通信、电气、自控等。项目产油量1.3万t/a、产气量43万m3/a。 |
| 因滚动开发原因,本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石油天然气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石油天然气开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戈壁料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水土流失;管线、道路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生长茂密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使用优质油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运输车辆减速行驶,井场洒水降尘。运营期加强对各站场设备、阀门、管线等的定期巡检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对集油管线定期巡检。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井场、站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项目投入运营后,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持续加强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中VOCs排放、泄漏、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管道试压水循环使用,管道试压结束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运营期采出水随采****油田二号联合站和三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井****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司按新标准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工程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将工程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99hm2,主要包括:永久占地面积0.81hm2,为5个井场占地及1个阀组占地;临时占地面积5.18hm2,为钻井期间井场临时占地及管线施工占地,工程占地类型覆盖裸土地、灌木林地、沼泽草地。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及施工车辆行驶路线,未私开便道;施工结束后,对站场等永久占地区域地表进行砾石压盖或硬化处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均恢复原有使用功能,管沟进行覆土回填,回填后夯实,管线设置里程桩,转角处、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井场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 根据调查及落实,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尽量减少林地占用,避开植被茂盛的区域,减少林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井场、道路和管线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严禁砍伐林地作燃料,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 本项目占地不超过环评预测永久占地面积。本工程占******局签订有征地协议。 本项目施工期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采取遮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等措施;避免在大风季节土方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及时开挖、及时回填;物料临时堆放和运输须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尘。 本项目运营期真空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并设置设8米高排气筒排放;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混合输送工艺,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井口密封并设紧急截断阀,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定期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验收期间所测加热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验收监测期间:TH10154X、TH10155、T756-5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控制指标要求 钻井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与钻井泥浆、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分离处理,分离后的液相综合利用,多****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置,经处置后回注地层;井钻井期间井场安装有环保厕所,配套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基本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中一级B标准限值和表3标准值要求后,用于井场洒水降尘。 管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试压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采用洁净水、无腐蚀性水进行分段试压作业,管道试压废水主要为悬浮物,试压结束后,试压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根据现场调查,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基地,****基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气田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根据各井集输流程****油田二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公司处理;不增加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井场各类机泵工作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定期巡检、定期对各类机泵定期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场站厂(场)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调查,本项目钻井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钻井岩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烧碱包装袋等。钻井废弃泥浆及岩屑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泥饼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等国家及有关部门、地方相关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的要求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中石化****公司****公司送往**景****公司进行处置。废机油和废烧碱包装袋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公司)进行处置。 本项目管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土方等。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场地平整,沿管线铺设方向形成垄,无弃土产生;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随车带走,现场无遗留。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修井过程产生的落地油及废防渗材料、清管作业产生的清管废渣、和油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已与******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本项目产生的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油泥(砂)和清管废渣均交由******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采油二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2月6****生态环境局****分局以652923-2024-218-M完成备案;采油三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三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2024年12月6****生态环境局****分局以652923-2024-219-L完成备案。并定期由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本项目工程监理设有环保内容专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井(站)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工程周边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将工程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二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2月6****生态环境局****分局以652923-2024-218-M完成备案;采油三厂制定(修编)并颁布了《****采油三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2024年12月6****生态环境局****分局以652923-2024-219-L完成备案。并定期由主要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进行演习。 本项目工程监理设有环保内容专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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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热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运营期井口加热炉燃采用处理后的干气,设8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TH10451X、TH10155井加热炉排口烟气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林格曼级)监测结果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无组织废气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工程开采、集输采用密闭集输流程,井口密封并设紧急切断阀,加强清管作业及定期检修设备等控制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TH10154X、TH10155、T756-5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控制指标要求。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 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隔声减震、定期巡检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TH10154X、TH10155、T756-5厂(场)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司按新标准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 根据调查,本项目钻井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钻井岩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烧碱包装袋等。钻井废弃泥浆及岩屑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泥饼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等国家及有关部门、地方相关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的要求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中石化****公司****公司送往**景****公司进行处置。废机油和废烧碱包装袋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公司)进行处置。 本项目管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土方等。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场地平整,沿管线铺设方向形成垄,无弃土产生;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随车带走,现场无遗留。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油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修井过程产生的落地油及废防渗材料、清管作业产生的清管废渣、和油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已与******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本项目产生的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油泥(砂)和清管废渣均交由******公司进行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
|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戈壁料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水土流失;管线、道路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植被生长茂密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99hm2,主要包括:永久占地面积0.81hm2,为井场占地;临时占地面积5.18hm2,为钻井期间井场临时占地及管线施工占地,工程占地类型覆盖裸土地、灌木林地、沼泽草地。 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及施工车辆行驶路线,未私开便道;施工结束后,对站场等永久占地区域地表进行砾石压盖或硬化处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均恢复原有使用功能,管沟进行覆土回填,回填后夯实,管线设置里程桩,转角处、交叉标志和警示牌等,井场临时占地进行了清理平整。 根据调查及落实,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尽量减少林地占用,避开植被茂盛的区域,减少林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井场、道路和管线占地避让植被密集区,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作业,严禁砍伐林地作燃料,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 本项目占地不超过环评预测永久占地面积。本工程占******局签订有征地协议。 |
| 运营期采出水随采****油田二号联合站和三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运营期采出水随采****油田二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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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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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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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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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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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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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