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黎族自****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公司)
编制单位:**中乐****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叉河镇,海****中心****中心坐标:东经 108°55′51.7728″,北纬 19°15′4.6528″)
核心规模:总占地面积 0.4588hm2(4588.04㎡),均为永久占地(红线内 3329.00㎡、红线外 1259.04㎡);总建筑面积 428.38㎡,建设冷库、洗消烘干间、工作间、门卫室等建筑,配套道路、挡土墙、绿化、污水处理等设施;土石方挖方 0.30 万 m3(含表土 0.05 万 m3),填方 0.30 万 m3(含表土回覆 0.05 万 m3),挖填平衡,无借方及弃方;总投资 423.99 万元(工程费 369.16 万元),工期 12 个月(2026 年 1 月 - 2026 年 12 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治理度目标 95%,林草覆盖率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