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电建**市航头镇、**镇农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航头镇、**镇(起点坐标:北纬 29°18′15.12″,东经 119°5′10.41″;终点坐标:北纬 29°13′19.41″,东经 119°9′33.88″)
核心规模:总占地面积 3.4009hm2(34009㎡),其中永久占地 0.5097hm2、临时占地 2.8912hm2;** 2 回 110kV 线路,含双回架空线 2×13.44km、单回架空线 0.05km、单回电缆线 0.08km,**杆塔 45 基;土石方挖方 6113m3(表土 1407m3、钻渣 18m3 等),填方 6113m3,无借方及弃方;总投资 4394 万元(土建投资 1017 万元),工期 12 个月(2026 年 3 月 - 2027 年 2 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治理度目标 98%,林草覆盖率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