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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乡大龙午村优质****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9°31′59.6″,北纬 25°30′6.6″)
核心规模:总占地面积 1.1152hm2(11152.15㎡),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 1662.45㎡,建设牛舍、****工厂房等设施,配套牧草种植及场地绿化面积 7336.86㎡;土石方挖方 3.39 万 m3、填方 0.55 万 m3,余方 2.84 万 m3(用于周边烤烟种植地回填覆土);总投资 500 万元(土建投资 130 万元),工期 19 个月(2024 年 6 月 - 2025 年 12 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岩溶区二级标准,治理度目标 94%,林草覆盖率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