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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3MA7N1IPGU18 | 建设单位法人:李智 |
| 江续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黄海二路1号四海之家A45幢 |
| 如**储二期10万千瓦/20****电站项目220kV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洋口镇 |
| 经度:121.09229,121.0931,121.09526 纬度: 32.51573,32.51696,32.5179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6 |
| 通环辐评〔2024〕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7 |
| 29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3MA7N1IPGU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152325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6MA20BXME57 | 竣工时间:2025-01-10 |
| 2024-11-03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0.3km,其中双回单挂段路径长度约0.22km,双回段路径长度约0.08km。拟拆除双回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12km,恢复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156km。 本工程**段导线采用2×JL/LB20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恢复架空段采用2×JL-G1A-400-35型铝包钢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150光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220kV架空线路路径总长度约0.3km,其中双回单挂段路径长度约0.22km,双回段路径长度约0.08km。拆除双回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12km,恢复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156km。 本工程**段导线采用2×JL/LB20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恢复架空段采用2×JL-G1A-400-35型铝包钢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150光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电磁环境:220kV架空线路应根据设计要求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其中**双回单挂段线路不低于16.8m,**同塔双回段线路不低于12.3m,恢复单回架空段线路不低于21m),同时选用表面光滑导线,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并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线路运行对电磁环境产生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2)声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3)生态环境: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实际建设情况:(1)电磁环境:220kV架空线路已根据设计要求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其中**双回单挂段线路最低线高为16.8m,**同塔双回段线路最低线高为12.3m,恢复单回架空段线路最低线高为21m,选用了表面光滑导线,设置了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优化了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220kV线路沿线敏感目标测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频率为50Hz时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线路经过耕地等场所测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耕地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的要求。 (2)声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选用了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了电晕放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220kV线路沿线测点处的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生态环境:本项目施工完成后,对塔基周围及线路沿线临时占地进行了绿化和植被恢复,加强了日常巡查和检查,强化了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未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2)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1)工程投入运营后已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已按计划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监测工作。 (2)已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取得了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后续纠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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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加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少量金属工件及导线进行回收。 | 加强了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已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少量金属工件及导线已进行回收。 |
| 1 |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 加强了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了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了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防止了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了最低。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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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加强了施工期环境保护,落实了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了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防止了水土流失,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了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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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kV架空线路应根据设计要求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其中**双回单挂段线路不低于16.8m,**同塔双回段线路不低于12.3m,恢复单回架空段线路不低于21m),同时选用表面光滑导线,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并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线路运行对电磁环境产生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20kV架空线路已根据设计要求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其中**双回单挂段线路最低线高为16.8m,**同塔双回段线路最低线高为12.3m,恢复单回架空段线路最低线高为21m,选用了表面光滑导线,设置了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优化了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220kV线路沿线敏感目标测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中频率为50Hz时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线路经过耕地等场所测点处的工频电场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耕地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10kV/m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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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