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院区核心楼食堂对外出租
预算金额:327600元(人民币)
招标项目一览表: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租金最低限价(元/年) |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
| 一 |
**院区核心楼食堂对外出租 |
详见招标文件 |
327600 |
3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表: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售价:¥2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广场13栋2212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报名费、保证金、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 开户名:**** |
| 开户行:交通银行**华林支行 |
| 账 号:351********8000752005 |
| 财务联系人:0591-****7686-8621 徐小姐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街950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5-****2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02室
联系方式:陈世宇、黄庆杰、陈晓明/0591-****7687-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