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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一、需求概况
保障**市区周围日常办公和教学用车,预计服务二年,约需经费200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包车等业务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3.****事业单位**经验。
三、公示时限: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四、需求单位联系方式
董先生 手机:177****7555
五、其他要求
1.社会化保障企业具备单次提供20辆客车(50座及以上标准)、10辆商务车(7座及以上标准)、5辆小轿车(5座标准)、3辆厢货车(长度不少于4.2米)及3辆拖挂车(不少于30T)的能力。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的客车服务,应是注册于本供应商名下的车辆,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的货车服务,一般是注册于本供应商名下的车辆,也可以是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上第三方的车辆(须具备供应商与社会上第三方签订长期使用的协议),但均要满足车型、车况等招标人的相关需求;
2.社会化保障企业持机动车驾驶证(A本)人员不少于20人;
3.社会化保障企业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证件手续齐全有效,须购买全车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4.社会化保障企业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违章及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含第三者责任)和损失;
5.潜在投标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授权书、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反馈。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