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后水河水库至新城区水网连通建设项目

审批
贵州-遵义-绥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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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至新**水网连通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11-28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水库至新**水网连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04日(5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0851-****6600 地址:**县洋川镇万豪大厦三楼 邮编:563300
项目名称:****水库至新**水网连通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库至新**水网连通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蒲场镇、风华镇、洋川街道 总投资:23965.57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蒲场镇、风华镇、洋川街道,项目用地面积66820.61m2,****水厂占地面积为17139.08m2,原水管网和配水管网占地面积为49681.53m2。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管网、蒲场水厂、办公楼等及其相应附属设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扬尘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主要污染源为扬尘,包括管道管沟开挖、水厂土方挖掘、物料堆放、土方回填期间逸散到周围环境空气中的大量粉尘;施工车辆运送物料的汽车引起道路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期间由于凤吹等引起的扬尘污染。施工固体废物堆放和清运过程造成的扬尘:由于在挖掘、埋管过程中破坏了地表结构,会造成地面扬尘污染环境,其扬尘的大小因施工现场工作条件、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土质、天气条件不同而差异较大。 由于产生的扬尘属间歇排放且源强较低,扬尘的影响范用主要在施工现场附近和建设管线沿途。本项目的扬尘主要影响目标为污水管道两侧的农作物及居民,农作长期受粉尘影响会造成花朵受损,无法结出果实;对居民的影响主要是恶化居民居住环境,引发呼吸疾病等。 堆场扬尘主要来自露天堆场、裸露场地(工地)的一些建筑材料的装卸和堆放过程以及渣场堆渣过程中,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产生扬尘,主要影响范围为扬尘点下风向区域。扬尘量与含水率、气象、风速、起尘风速有关,而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沙土的露天堆放和保证沙土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在大风天气下砂石料和粉状物料起尘对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范围约在200m。 (2)机械尾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会在施工场地附近排放少量燃油废气。本项目工程较小,产生的机械、汽车尾气量较少,地势相对较为开阔,有利于燃油废气的扩散和稀释。因此,施工期施工机械尾气对沿线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且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本次评价要求项目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必须使用合格的油品,严禁使用劣质油品,杜绝冒黑烟现象。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 (二)营运期: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未设置食堂不产生食堂油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泥棚等产生的恶臭、实验室产生的无机废气以及汽车尾气。 (1)恶臭 恶臭是一个感官性指标,主要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难以定量,因此,本次评价仅对恶臭进行定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在污泥脱水、暂存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NH3、H2S等,其产生量及产生浓度较小;在水厂做到及时处理、清运污泥,加强脱水机房通风、厂区进行绿化的情况下,恶臭气体经自然扩散后,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NH3和H2S满足《**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小。 (2)实验室产生的无机废气 ****实验室溶液配制和样品消解等过程中硫酸使用挥发产生的无机气体主要是硫酸雾。本项目实验所使用的硫酸为98%浓硫酸,通常情况下保存在密封容器中,除取样产生的少量挥发外,主****实验室配制溶液和进行实验操作时产生挥发的硫酸雾,项目硫酸使用平均浓度为30%,最高使用温度在140℃左右,根据《环境统计手册》第72页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使用下述经验公式计算硫酸雾产生情况:Gz=M(0.000352+0.000786V)PF式中:Gz——液体的蒸发量,g/h;M——液体的分子量,98;V——蒸发液体表面上的空气流速,m/s,通风橱内的空气流速一般为0.6~0.8,本项目取最大值0.8;P——相应于液体温度下的空气中的蒸汽分压力,mmHg。查《环境统计手册》P76表4-11,表当液体重量浓度30%时,90℃及上的蒸汽分压力以409.07mmHg计; F——液体蒸发面的表面积,最大约0.2m2;即Gz=98*(0.000352+0.000786*0.8)*409.07*0.1=3.93,根据计算可知,每小时产生的硫酸雾为3.93g/h(0.00393kg/h)。 本项目每天化验时间为2小时,则本项目硫酸雾无组织产生量为0.00786kg/h(0.003t/a),化验过程中使用的硫酸较少,以无组织形式进行排放,同时加强化验室通风,并通过机械排气扇将无组织的硫酸雾排出,采取上述措施后,化验室化验产生无组织挥发性无机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汽车尾气 项目运输车辆在进出厂过程中,汽车会产生少量尾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是CO、NOX、THC,项目周边地势开阔,易于尾气扩散,且车辆进出厂时间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通过自然通风稀释扩散,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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