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城市照明路灯变压器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 县城重点区域万翔路、景观大道、人文路等15条道路路灯进行提升改造,市政路灯变压器的检测维修服务。 | **** | **省**市**县万滩****服务中心四楼 | 496000.0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城市照明路灯变压器维修项目 | 县城重点区域万翔路、景观大道、人文路等15条道路路灯进行提升改造,市政路灯变压器的检测维修服务。 | 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60天 | 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国锋(组长)、崔付玲、徐梁(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的文件规定的执行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有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 92.33分。
2.本项目监督单位:****财政局
3.异议投诉渠道:投诉部门:名称:****,地址:**县滨河路与新圃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联系人:潘志亮,联系方式:0371-****171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县滨河路与新圃街交叉口向东200米**
联系人:潘志亮
联系电话:0371-****1716
2.采购代理:****
联 系 人:吕雪莹
联系电话:0371-****3778
地 址:****原区棉纺西路36号1号楼21层2106室
3.项目联系人:吕雪莹
联系电话:0371-****3778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