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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19〕389号)、《******保障厅 ****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6号)和《佛****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佛社保函〔2021〕42号)的相关规定,经我局**工伤保险医疗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和集体评估后,****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评估合格(详见附件),将纳入拟签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8日止(共7个工作日)。
如公众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市******政府通济大院5楼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757-****0550,联系人:潘小姐。
附件:2025年度禅**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资格评估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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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