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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单位报来申请给予**市象湖镇红色传统村落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象湖镇红色传统村落健身步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址:**市象湖镇杨美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①**健身步道长约4000米、宽2米;②设置休憩亭2处;③设置运动雕塑小品5个;④设置路灯100盏;⑤绿化面积约3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9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财政拨款及自筹。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建设期限:9个月。
六、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一步细化,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初步设计及概算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和《**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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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