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医院心电图机、纯音听力计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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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心电图机、纯音听力计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心电图机、纯音听力计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心电图机

2

120000

工业

2

纯音听力计

1

80000

工业

4. 采****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小组无法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磋商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特定条件

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①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a、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b、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招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则无须提供此项。 备注: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招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备注: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属于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招标货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备注: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三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 11 月 28 日至2025年 12 月 4 日**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按下述地址到****(地址:**市丰****广场14号楼411、412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每份300元,采购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8.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9 日上午9:30时(**时间)前提交到****,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8.2磋商时间:2025年 12 月 9 日上午9:30时(**时间)。

8.3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地址:****中心工业区华珠时代城4#102店面)。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工采通(https://easy-prt.com/home)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一经公告视为所有供应商已知悉相关消息,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采购人:****

地址:****医院

联系人:小谢

联系方法:0595-****0088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广场14号楼411、412室

联系人:小郭

联系方法:0595-****8088、156****2217

电子信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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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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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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